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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性福妻子索赔 3万
发表时间:2012-07-12 浏览次数:397

妻子不满丈夫不过夫妻生活,愤而在离婚诉讼中索赔精神损失3万元。这是记者7月30日从广州白云区法院获悉的趣案。案中的夫妻相识5个月就闪电结婚,可仅同住两天后就闹起离婚。

原来,当两人婚后同住一室时,丈夫从来不与妻子过性生活,憧憬美满婚姻的妻子失望不已。在丈夫承认其有性功能障碍后,面对身为医生的丈夫在婚前“守口如瓶”的做法,妻子认为感情受到欺骗,当庭索赔3万精神损失。法院审理认为,婚姻法中没有规定“性功能障碍”可以成为索赔的理由,故驳回了妻子的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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