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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世博会标志将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发表时间:2012-06-06 浏览次数:113

从“自主创新配套改革实验区知识产权法律环境”研讨会上获悉,针对2010年世博会召开在即、不少商家可能擅自使用世博会标志的情况,市知识产权保护局、工商局等部门目前已经联合开展保护世博会标志专有权专项行动。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现餐饮、娱乐、摄影店、商品零售等行业擅自使用世博会标志的,将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

美丽的上海世博会会徽、可爱的世博会吉祥物海宝以及世博“中国馆”模型,这些标志享有专有权,除经主办方授权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使用。据市工商局商标科负责人介绍,去年北京奥运会开始前,就有很多商家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美食街上的一家饭店曾将自己的面点制作成五环形状,结果被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

据执法人员介绍,擅自使用世博会标志的违法所得在计算方法上,一般以企业在违规使用期间的毛利润来计算。以一家饭店为例,自擅自使用标志之日起至被查处之日止,平均每天经营的毛利润视为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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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财产损害赔偿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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