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房屋是特殊的财产,它必须是依附在土地上才能完整存在。抵押房子,实际上是连同承载房子的土地一齐抵押的,这就必须有一个前提:抵押人必须对房子拥有完全的处分权,对房子附着的土地同时拥有可转让的使用权。
城镇的商品房可以抵押,因为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已经购买了房子的所有权和附着地的可转让使用权,因此可以用于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该法同时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用于抵押。”既然农村宅基地不能抵押,而宅基地上的房子又不能离开地而单独存在,所以一般来说,农村的房屋不能用于抵押。
我国《担保法》第37条在对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规定不得抵押的同时,又提出了两个例外,就是根据《担保法》第34条第(五)项,第36条第三款规定的: 1.如果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2.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同时抵押。综上,农村住宅用地不可抵押,但用于生产的占用地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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