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备资料
必备资料 | 法律法规依据 | 详细说明 |
1、建设项目申请书及申请表 |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一条 | 单位申请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应签名,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以上权利人的应共同申请。(纸质原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
2、建设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书 | 规范中介服务需要 | 单位申请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应签名,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以上权利人的应共同申请。(纸质原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
3、基建投资计划、备案证、核准证或相关批复 |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一条 | 必须在有效期内;上一环节已提供的不再重复提供。(纸质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
4、土地证 |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一条 | 含出让合同及变更协议(纸质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
5、总平面定位图及单体方案图(平、立、剖、单体效果图) |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一条 | 电子材料1份,电子审查后报纸质定位图5份、方案图2份。 |
6、法人委托书 | 报建人身份证明材料 | (纸质原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
7、组织机构代码 | 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 | (纸质复印件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 ||
办理结果: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正3副1附件; 2、施工图2份; 3、建设工程定位放线通知单4份 ; 4、定位图5份 5、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各2份 | 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正1副1附件 2套定位图 1份定放线通知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各1份或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份 综合规划处:1副1附件(复印件) 1份(黑色)定放线通知书 1套定位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各1份; 检查处: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1套定位图 1份定放线通知书;分局:1套施工图 1份定放线通知书 1份定位图 | |
备注: 1、报建单位提供纸质材料要求a4打印,提供的电子文档满足《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报建电子文档要求(试行)》。 2、建设单位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由收件人核对原件。 3、表格范本可参考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网站或窗口公示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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