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其它经济类法律 > 环保法 > 环境保护改善 > 走出垃圾焚烧厂选址的困局
走出垃圾焚烧厂选址的困局
发表时间:2014-05-28 浏览次数:470

近期,国内许多城市围绕垃圾焚烧厂的选址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在许多城市管理者看来,垃圾焚烧是解决垃圾围城的必由之路,在开发商看来,垃圾焚烧厂将会带来滚滚财源,但对许多垃圾焚烧设施周边的居民来说,焚烧厂不但会造成他们购买的楼盘贬值,更会对他们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带来损害。对此,专家们给出了模糊甚至相互矛盾的说法,这更让民众感到莫衷一是。在今天中国许多城市正准备大上垃圾焚烧厂的背景下,我们觉得有必要对这个问题隐含的复杂层面做一个梳理。

一、现状与出路

(一)垃圾问题无可回避

目前许多城市在高速发展中都出现垃圾围城的情况,人们普遍意识到垃圾问题无可回避,必须加以解决,争论的焦点在于如何解决。从大的方向说,垃圾问题的解决无非是增加处理能力和前端减量化两个大的出路。目前政府投入的重点是放在增加处理能力方面,而在填埋、堆肥和焚烧等几种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中,目前卫生填埋是中国城市垃圾主要的处理方式。但随着城市人口激增,城市垃圾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增长,现有的垃圾填埋场纷纷面临爆满,而土地资源又日益紧缺,因此很多城市希望能通过建设焚烧设施,以大幅度压缩需要填埋的垃圾量,看起来也是顺理成章的。其实,无论是垃圾填埋或是焚烧,都会产生一定的二次污染。填埋造成的高浓度垃圾渗滤液,对许多地区的地下水造成了难以修复的损害,也会释放出恶臭、有害气体和温室气体;而垃圾焚烧则主要释放恶臭、飞灰和包括二口恶英在内的多种致癌物。

多少年以来,这样的处理方式依然大行其道,归根结底是人们把垃圾当成了现代文明的伴生产物,城市中人群集中居住,就必然集中产生垃圾,就需要集中清运,进而集中处理,虽然填埋和焚烧都不是完美的方法,但总是远远好过不处理。从这个意义上说,很多人认为垃圾处理设施是有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

但垃圾处理设施周边的居民难以接受这样的判断。他们直接受到恶臭、废水、飞灰甚至致癌物的损害,更不要提每日每夜大量进出的垃圾运输车辆形成的困扰了。垃圾集中处理的方式,带来的好处由全体市民共享,损害却主要落在周边居民身上,显然有失公平。垃圾焚烧厂产生的气体污染更加难以躲避,毒性更强,因此在它产生以来的100多年间,几度成为民众激烈抵制的对象。

(二)从末端治理转向前端减量

保证环境公平的种种努力制约了随意向欠发达地区转移垃圾的倾向,也使得一些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大城市的垃圾处理场短缺矛盾加剧,反过来又为垃圾焚烧厂的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走出垃圾焚烧厂选址的困局”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环境污染防治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6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