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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产生的原因
发表时间:2013-07-22 浏览次数:151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产生的原因—般有:

1、生产事故:在化工、石油、煤炭、医药、核工业等生产过程中使用、生产极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质或放射性物质,由于不遵守操作规程或设备、管、阀破裂造成有毒物、放射性物质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

2、贮运事故:有毒有害物品在贮存过程中,发生贮罐腐蚀、破损、仓库火灾、爆炸等事故;危险品在运输或输送途中,发生沉船、翻车、输送管道泄漏或爆炸、燃烧等事故。

3、自然灾害:地质、台风、龙卷凤、暴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工厂、仓库倒塌、船只沉没,车辆顷翻,如果伴随危险品流失,将引发恶性环境污染事故。

4、人类战争:包括二类,一是战争破坏工厂、仓库、设施、油田、输油管道等;二是战争中使用化学武器、核武器、生化武器等所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统计表明,前三类是造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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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防治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30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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