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审批程序
发表时间:201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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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部门:医教股(联系电话:3908183)。
2.工作时限:5天。
3.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核定科目表;
(3)从业人员《医师执业证书》及职称证书;
(4)特殊诊疗方法的技术资料。
4.办理依据
(1)《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2)省工商局、省卫生厅《转发国家工商局关于实行医疗广告发布内容格式化的通知》(粤工商〔1999〕联字1号)。
5.办理程序
(1)填写医疗广告申请表格;
(2)蓬江区卫生局医教股审核符合规定的加具初审意见;
(3)交申请者到市卫生局进一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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