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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保健食品案例—中科灵芝孢子油软胶囊
发表时间:2012-07-23 浏览次数:109

1.夸大保健功能,宣传治疗肿瘤。广告中宣传“打造抗肿瘤实力品牌”、“让肿瘤患者走向康复”,该产品经批准保健食品功能为增强免疫力,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治疗肿瘤的作用。违反《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七)项及第(八)项的规定。

2.未标识不适宜人群和“本品不能替代药物”的忠告语。违法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十条“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标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和不适宜人群”和第十一条“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标明或者说明本品不能替代药物的忠告语”的规定。

3.广告中使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广告中宣传“现代常温纯物理破壁技术”、“超临界co,萃取灵芝孢子油技术” 、“三萜测定技术”等专业化术语,违反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四)项不得使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的规定。

4.含有治愈率等综合评价内容。广告中出现“提高治愈率”的广告语,违反《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十六)项“广告中不得含有治愈率等综合评价内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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