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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本票存款
发表时间:2015-04-07 浏览次数:81

  银行本票存款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企业办理银行本票,需将款项交存开户银行。本票存款实行全额结算,本票存款额与结算金额的差额一般采用支票或其他方式结清。

  申请使用

  1、申请人使用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2、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本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本票,在本票上签章后交给申请人。应根据银行签章退回的“银行本票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

  3、申请人应将银行本票交付给本票上记明的收款人。

  4、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本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

  5、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在有效付款期内,银行见票付款。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银行不予受理。

  6、申请人因银行本票超过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填写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银行本票一并交到出票银行并出具单位证明。出票银行对于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申请人,只能将款项转入原申请人账户;对于现金银行本票和未到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申请人,才能退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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