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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
发表时间:2012-07-23 浏览次数:254

央行同意继续接受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发行注册

据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消息,针对当前经济金融运行中的突出矛盾,中国人民银行同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从10月6日起继续接受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发行的注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已经注册但尚未发行,或虽已部分发行但注册额度尚有剩余且在发行注册有效期内的企业,可恢复发行中期票据。

二、接受上市公司并优先接受大型权重股上市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报告。上市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

三、优先接受煤电油运等国民经济基础行业中的主要企业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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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应由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

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是我国非金融企业融资方式的又一突破,其推出对进一步完善我国直接融资市场的产品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具有积极意义,对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发挥重大作用。

在宏观层面,中期票据的意义在于推动直接融资市场的建设,一定程度上改善我国直接融资比例过低、债券市场中企业债券比例过低的局面,进一步优化社会融资结构;强化货币政策的市场传导机制建设,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能;改善商业银行贷款的期限结构,保障银行体系的经营安全;平衡资本市场建设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关系,准确定位并发挥各自职能;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的市场约束要件。

中期票据的中观意义在于作为一种重要的直接融资工具,优化了债券市场的产品结构和期限结构,为收益率曲线建设补充期限要素和信用要素,并培育包括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群体在内的市场主体。

中期票据的微观意义在于降低企业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商业银行转变经营模式,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提升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综上所述,这次央行对中期票据的重新放行,可以看做是对9.19三大救市政策(支持国企回购)进一步深化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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