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票据法 > 票据法其它知识 > 票据管理 >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 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那些金额和费用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 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那些金额和费用
发表时间:2012-07-23 浏览次数:411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

(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被追索人清偿债务时,持票人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那些金额和费用”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票据管理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3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