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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上记载付款地
发表时间:2015-03-19 浏览次数:171

我国《票据法》对本票的定义,指的是银行本票,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上记载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

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

相关知识:本票付款

(1)提示付款:本票的出票人在持票人提示本票时,必须承担付款的责任。

(2)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月。

(3)与提示付款相关的权利。第一次向出票人提示本票是行使第一次请求权,它是向本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的必经程序,没有按期提示的本票,持票人就不能向其前手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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