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票据法 > 本票 > 本票背书 > 怎样办理银行本票的背书转让
怎样办理银行本票的背书转让
发表时间:2012-07-19 浏览次数:464

按照规定,银行本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银行本票的持有人转让本票,应在本票背面“背书”栏内背书,加盖本单位预留银行印鉴,注明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内填写受票单位名称,之后将银行本票直接交给被背书单位,同时向被背书单位交验有关证件,以便被背书单位查验。被背书单位对收受的银行本票应认真进行审查,其审查内容与收款单位审查内容相同。按照规定,银行本票的背书必须连续,也就是说银行本票上的任意一个被背书人就是紧随其后的背书人,并连续不断。如果本票的签发人在本票的正面注有“不准转让”字佯,则该本票不得背书转让;背书人也可以在背书时注明“不准转让”,以禁止本票背书转让后再转让。

如果收款单位收受银行本票之后,不准备立即到银行办理进账手续,而是准备背书转让,用来支付款项或偿还债务,则应在取得银行本票时编制转账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贷:产品销售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

收款单位将收受的银行本票背书转让给其他单位时,应根据有关原始凭证编制转账凭证。如果用收受的银行本票购买物资,则按发票账单等原始凭证编制转账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或商品采购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如果用收受的银行本票偿还债务,则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怎样办理银行本票的背书转让”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本票出票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63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