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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费怎么算?
发表时间:2012-05-26 浏览次数:173

据介绍,供暖企业用于供暖的热力成本主要包括煤炭、水电、酸碱等原材料;供热企业工资及福利;固定资产折旧;财务管理、销售费用等。按济南市物价局提供的数字,2000年,济南市供热企业供暖的平均成本为每平方米16.6元。今年济南市的工业用水也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从每立方米2.1元上涨到2.9元。再考虑到占供热企业总成本近60%的煤炭的价格从2001年的每吨233.36元涨到今年的238.94元,被比喻为“吃煤喝水”的热电企业面临的状况可想而知,用济南市供热办负责人的话来说:“多数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实现‘保本微利’很难。”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居民对按面积收费表示不满。济南百花园小区吕大爷认为,家里的阳台根本没装暖气,但一样要按面积交费,不可理解。 

按建筑面积收费,而不是按实际消耗热量计算收取,造成了热费与热量的脱钩。“这其实是一种模糊收费的概念,造成百姓不能明明白白消费。” 

济南市供热办的负责人说,“用多用少一个样,采暖用户就没有节能的意识。新的计费方式‘分户计量’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即按耗热量收取暖费。”分户改造后,各家供暖设施有了一定独立性,用与不用,用多用少可以自己做主。但目前,这种计费方式也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比起水电,热有传递性。由于计量表依据的是温度、压力、流量、热量四个参数。而现在的居民住宅墙体节能、隔热功能有限,热量的流失不可避免。 

各地老居民楼的集中供暖管道大多是单管串联式的,用户在享受同质的供热服务时,被牢牢捆在一起。“供热部门只对单位而不对单户居民办理用热或停热手续。一般是由单位或物业出面和供热企业签订合同。”济南市供热处负责人介绍说。 

这种只面向集体的收费方式,是造成“一家欠费、全楼停暖”“株连”现象的重要原因。一方面居民无法自主选择是否加入集体供暖,另一方面,某个小区里有少数几家没有交取暖费,而供热单位是和作为一个整体的单位或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不方便向欠费居民个人追讨时,就把惩罚对象扩大到全体居民。交费的和没交费的都坐在同一条船上,自然受牵连。居民不乐意,供热方还有口难辩。 

济南市供热办负责人称:“居民对此意见最大。但这主要是设施的整体性造成的,在全面完成‘分户计量’改造之前,很难改变这种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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