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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女兵征集标准
发表时间:2012-05-25 浏览次数:286

和往年相比,今年我省征兵有四大变化。

一是征兵对象有新变化。

继去年男兵征兵对象主体调整为高中以上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后,女兵征集对象调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过去女兵征集对象主要为高中应届毕业生。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女兵征集今年是首次面向社会公开。过去,女兵是采取分配指标、推荐报名的方式征招。

二是标准条件有新变化。

体检方面,全部将心电图和腹部b超检查、艾滋病、吸毒和心理检测列为常规检查项目。以往这些项目为试点检查项目。

今年对身高、视力等体检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具体为大学专科以上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0.4),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0.3)。身高放宽到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体重男兵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或不低于10%,女兵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年龄方面,男女兵适当放宽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的年龄。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征集年龄为男兵17-23岁,女兵17-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征集年龄依旧为男兵17-21岁,女兵17-19岁。

三是优惠政策有新变化。

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由国家进行补偿,每年高达6000元;入伍后,在选取士官、报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表现优秀、符合四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提干;退役后,统一享受按城镇优抚安置待遇,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单位定向岗位招生考试,可以优先录取,在专升本、报考研究生等方面给予优惠。

四是程序方法有新变化。

征兵工作在时间安排上由过去冬季阶段性征兵逐步向全年常态化征兵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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