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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女兵优惠政策
发表时间:2012-05-25 浏览次数:105

为激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今年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给予了5项优惠政策。

一是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届毕业生士兵再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二是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三是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给予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学制每学年最高补偿6000元,依次计算,每名本科毕业生可获得最高2.4万元、专科毕业生可获得最高1.8万元的学费补偿。

四是农村户口大学应届毕业生入伍退役后按城镇退役士兵安置。

五是征集年龄有所放宽。为征集更多高学历青年入伍,今年国家适当放宽了征集年龄。大专毕业生放宽到不超过23岁、本科毕业生放宽到不超过2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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