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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2009年女兵征集要求
发表时间:2012-05-25 浏览次数:302

根据2009年国防部征兵政策规定,今年女兵征集调整征集对象、改革征集方式,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的对象,为常住户口在济南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济南市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至19岁。

二、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基本要求:五官端正,身高160厘米以上;视力大学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6,高中毕业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7;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

三、程序和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设立应征女青年报名站,组织报名、查验证件、初审和身体初检,并根据身体素质、学历、政治面貌、年龄、形象气质等综合量化评价,依分数高低确定体检上站对象并上报省征兵办公室。省征兵办公室对上报的上站人员进一步审查把关后,于11月中旬开始集中组织体检。体检时,一并完成身体素质评定、学历评定和面试考查。省征兵办公室经综合评定、初定新兵后,由相关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公安部门对初定新兵组织政审,之后,省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政审等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综合评定分数高低,择优确定预定兵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后,组织预定新兵身体复查,最后办理入伍手续。

四、报名时间:11月5日8时30分至6日17时30分(星期五、星期六)

五、报名地点: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经十路447号)。联系电话:51679407

六、有关要求:报名时,本人常住户口在济南市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证、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或《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在济南市就读的高校女学生,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高校学生证、高考准考证或高校录取通知书,就读高校开具的就读于该校的证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中毕业证、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报名时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四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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