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申请报告
发表时间:201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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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民政局:
我名xx,女性,现年54岁,住xx镇xx街,原系xx职工。于1991年患精神病,经过数年的治疗,因无力支付昂贵的医药费,至今未完全根治,只能用药物保护治疗。丈夫xx,现年58岁,患有严重的胃溃疡,系县xx职工,94年企业改制破产后下岗,一直无稳定的收入来源,家有一小孩要抚养,再加上2009年3月份在市中心医院被查出患有肾萎缩,按照医生的治疗方案是如果要彻底根治肾萎缩,最好的办法是进行肾移植手术,但由于家庭已经一贫如洗,由无收入来源,只好在医院进行了保守治疗就出了院,真的是屋烂又遭夜雨,船破又遇顶头风,一个精神病患者和一个严重的病魔患者走在一起,这样的家庭让人怎么过。为此,现在生活举步维艰,特请求政府根据我的实际情况,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特此报告,恳请批准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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