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民生政策 > 社会保障 > 残疾人保障 > 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计算的?
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计算的?
发表时间:2012-05-27 浏览次数:248

问: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计算的? 

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保障社会弱势群体,保障残疾人就业而设立的,要求各单位企业招收1.6%的残疾人。 

依据《中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上海市第42号令》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征收。 

1、凡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均须按本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一名盲人按两名残疾人计算)。但属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型企业、事业单位除外。 

2、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6%的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全市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超过比例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数。 

3、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时间为每年5月。 

4、 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取缴纳,对逾期缴纳的单位,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滞纳金。滞纳金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逾期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并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计算的?”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残疾人保障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26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