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迁出自留山当收回
发表时间:2009-02-26
浏览次数:248
如原承包户已不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自留山、责任山原则上应由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重新发包。承包户外迁但现仍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自留山、责任山稳定不变。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户籍迁出自留山当收回”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