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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程序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审判程序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第二审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第一审普通程序] 自诉案件一审程序
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被害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限制。 自诉案件的一审程序,与公诉案件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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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程序] 合同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人民法院发现或基于当事人的申请认为确有错误,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而由人民法院对案件再行审理的程序,又叫再审程序。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咨询律师: 胡骅
[第二审程序] 合同诉讼的二审程序
不能达成协议的,二审人民法院可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查明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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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审普通程序] 合同诉讼的一审程序
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案件的审理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中止诉讼的情形。 在诉讼进行中,由于存在或发生了法定的特殊原因,使正在进行的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进行下去而结束全部诉讼程序,这就是诉讼终结。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合同诉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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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只能就法律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判提起,如果法律规定不准上诉的裁判,当事人不能上诉,上诉程序也就无从发生。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判包括:按照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判决以及法律明确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定。 (2)上诉的形式要件。形式要件是指提起上诉在形式上所应具备的法定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合格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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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程序] 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
上诉不加刑原则原则,就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 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审判原则,是二审法院必 须遵守的原则之一。 一、上诉是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不论上诉理由是否得当,都不能以被告 人不服判决或态度不好而在二审判决中加重原判刑罚。 二、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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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审普通程序] 反诉状的样本指导
 反诉状是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民事案件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以抵销或吞并对方诉讼请求为目的,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关的新的诉讼请求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     反诉状     反诉人(本诉被告)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     反诉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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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宪法制度  所属类别:两高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1-09-07 关键字:委托评估 拍卖 【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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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意见(试行)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2011]267号 分类导航:劳动人事 宪法制度  所属类别:两高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1-08-31 关键字: 【阅读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海事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法[2011]2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及各海事法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意见(试行)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海事法院的特殊情况,现就海事法院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使用等问题规定如下: 一、海事法院本部的人民陪审员人选在其所在城市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中产生,一般应由海事法院所在城市的相关基层人民法院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名额并任命。 海事法院派出法庭的人民陪审员人选在其所在城市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中产生,由海事法院与派出法庭所在城市相关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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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审普通程序] 什么是答辩
答辩,是指民事(包括刑事附带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被告或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起诉状或上诉状中提出的问题,依据事实和法律所进行的辩驳。被告和被上诉人提出答辩,这是民事、经济和行政诉讼中的必经程序,也是一项重要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应当保证他们能正确地行使这一权利,使当事人在诉讼中权利平等。至于当事人拒绝答辩,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依法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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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审普通程序] 哪些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公开审理?
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对社会公开,允许群众旁听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理。公开审判是我国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原则上都应当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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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四级人民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区人民法院,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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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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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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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 确认发明专利权的行政案件,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目前也是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所以行政诉讼法规定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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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3、绥化、鸡西、伊春、鹤岗、七台河、双鸭山、黑河、大兴安岭、黑龙江省农垦、哈尔滨铁路、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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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审普通程序] 基层法院负责哪些一审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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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程序] 再审申请书格式
再审申请书格式(居中,黑体+b小三号) (以下正文均为四号宋体;行距25磅。)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xx公司,住所地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此处应当准确列明再审申请人原审诉讼地位。)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x 电话: 邮编: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xx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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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审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再审申请书。(当事人的人数再加二份,比如原告、被告、第三人各一个,就要交3+2份,即5份,必须是原件。) 2、一审生效裁判文书。(一份,复印件) 3、二审生效裁判文书。(一份,复印件) 4、再审生效裁判文书。(一份,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果是律师办理,须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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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最高人民法院办理再审申诉案件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田军 咨询电话:13141233918 再审申诉案件是所有案件中最难办的,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的案件更是如此。现将本人的从业经验进行简要总结,希望给还在申诉路途上的朋友一些有益的帮助。 一、办公地点、公交。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和申诉立案大厅: 朝阳区小红门乡红寺村,公交地铁5号线在宋家庄下车乘坐524路在红寺村下车。
咨询律师: 胡骅

民诉与仲裁指南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1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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