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有何种情况可在被诉人缺席时对案件进行裁决?
发表时间:2007-12-06
浏览次数:496
劳动争议仲裁的缺席裁决,是指被诉方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庭依法作出裁决。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6条规定,被诉人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劳动争议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1)被诉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2)被诉人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如果被诉人委托了全权代理人,被诉人未出庭,而全权委托代理人出庭,不能缺席裁决。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遇有何种情况可在被诉人缺席时对案件进行裁决?”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