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民事诉讼法 > 民诉与仲裁指南 > 民事诉讼费用 > 诉讼费用的负担有哪些规定?该由谁来负担?
诉讼费用的负担有哪些规定?该由谁来负担?
发表时间:2009-02-25 浏览次数:78
诉讼费用的负担:

(一)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其中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二)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作了改判的,除了应当确定当事人对第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外,还应当相应地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的案件,上诉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双方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

(三)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四)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五)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驳回起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起诉的当事人负担。

(六)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七)由于当事人不正当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八)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育费、抚恤金和劳动报酬的案件,原告可不预交案件受理费;案件审结时,由败诉方负担。

(九)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诉讼费用的负担有哪些规定?该由谁来负担?”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民事诉讼费用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90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