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可以不制作调解书,而只需经审判人员、当事人及书记员在调解书上签字即具有效力?
发表时间:200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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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下列几类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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