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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终审制] 民事诉讼的审限
在一审程序中,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两审终审制] 申请再审与申诉
人申请再审制度,1991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将原来的“申诉”改为“申请再审”。但在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五)项仍规定:“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
咨询律师: 胡骅
法院判令丈夫还款后能否起诉其妻 作者:张健 【案情】 2007年5月,张某向王某借款50000元,借期两年,到期后张某未按约还款,为此王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偿还王某借款50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因张某无偿还能力,法院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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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终审制] 两审终审的现状
一般而言,中国的“两审终审制”对于法院快速进行审判活动、及时形成终审裁判结论,是较为有利的。因为相对于不少实行三审终审制的国家而言,中国的“两审终审制”只赋予有关诉讼参与人一次上诉的机会,检察机关也只能就未生效裁判提出一次抗诉,案件一般只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即告终结。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从民事案件上诉条件看两审终审制之不足 民诉法对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条件规定的相当宽泛,任何案件,不论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案情是否复杂,也不论当事人出于何种目的,都可以因一方当事人递交上诉状而引起二审程序,由上级法院对该案进行第二次审理。这样,一方面使一些很简单甚至是极简单的案件不能及时审结;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当事人出于侥幸心理或故意拖延时间等非正当目的,而滥用上诉权的现象时有发生。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两审终审制] 两审终审制及特殊例外情况
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个审级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检察院不得再提出上诉审抗诉。 两审终审制的特殊情况是: 第一,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或抗诉的,地方各级法院的一审裁判也应生效; 第二,死刑案件即使经过两审,在为经核准程序前,也不能交付执行。 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情况是: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为一审终审,宣判后立即生效,不存在上诉或抗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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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终审制] 什么是四级两审终审制?
的判决或裁定,对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不准上诉或者按二审程序提出抗诉。四级两审终审制,就是我国 人民法院虽然有四级,但对一般的案件,最多只能审理两次的审级制度。 我国为什么规定两审制,而不搞三审制、四审制呢?这是因为二审法院不仅要全面审理案件事实,而且要审查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经过二审,案件能得到正确的解 决。如果审级过多,手续繁琐,就会使诉讼迟滞。
咨询律师: 胡骅
审理认为,作为用人单位的保险公司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现保险公司向湖滨区法院提起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其起诉应予裁定驳回。 裁定生效后,保险公司在裁定规定期限内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三劳仲案字(2011)208号仲裁裁决。中级法院应否受理存在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中级法院应予受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两审终审制] 二审终审制的定义
所谓二审终审制,就是无论什么官司,最多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处理便告终结,官司不能再继续打下去。 地方任何一级人民法院审判一个尚未审判过的案件,这一审判过程就叫做第一审。第一审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或裁定,并不是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允许上诉的裁定除外)。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上级法院重新审判,纠正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中的错误。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近年来,劳动争议纠纷以每年约20%的速度递增,已严重影响到我国劳动关系的和谐。 关系到每一个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仲裁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10月24日开始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进入二审。草案中增设的三类特殊案件“一裁终审”制度,将大大缩短劳动者的索赔之路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是终审的判决和裁定,到此为止,官司的处理就结束了,当事人不能再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重审。如果当事人对第二审法院所作的判决、裁定不服, 只能申诉,不能上诉。申诉不影响第二审判决或裁定的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一场官司最多经过两级法院的处理便告终结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两审终审制]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两审终审制] 延长审限
审限,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人民法院自受理行政案件到作出结案裁判的期限。《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本条是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限的规定。 本条明确规定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两审终审制] 合并审理
《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的诉讼。原告为二人以上的,称共同原告,被告为二人以上的,称共同被告,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又可以总称为共同诉讼人。依照本条规定,共同诉讼发生在两种场合。
咨询律师: 刘波
[两审终审制] 合议制度
合议制度,是指由三名以上的法官或法官与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法律制度。合议制度是一种集体审判制度,可以避免由一人审判可能产生的不足,有利于提高审判质量,保证案件的正确处理。 (一)合议制度是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议制度适用范围是:就适用的案件而言,合议制适用于审理除简单的诉讼案件外的各种民事案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两审终审制] 什么是司法协助?
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或其他机构根据本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为他国法院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或与诉讼有关的行为的制度。
咨询律师: 胡骅
[两审终审制] 什么是合议庭?
合议庭,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由一定数量的审判人员,采取法定的形式所组成的审理案件的组织。 合议庭的组成,按照案件的审级不同而有所区别。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上诉和抗诉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上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理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评议时,一般先由陪审员、审判员发表意见,然后由审判长发言。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两审终审制] 什么是四级两审制?
或裁定,对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不准上诉或者按二审程序提出抗诉。四级两审制,就是我国人民法院虽然有四级,但对一般的案件,最多只能审理两次的审级制度。我国为什么规定两审制,而不搞三审制、四审制呢?这是因为二审法院不仅要全面审理案件事实,而且要审查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经过二审,案件能得到正确的解决。如果审级过多,手续繁琐,就会使诉讼迟滞。
咨询律师: 胡骅
[两审终审制] 什么是两审终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执行两审终审制。所谓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即告结束的审判制度。也就是说,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宣判的判决、裁定,尚不能立即产生法律效力,而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或抗诉,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宣判,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两审终审制] 什么是两审终审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的审级制度。我国法院的组织设置分四级,我国的两审终审制,也可以称为四级两审终审制。
咨询律师: 胡骅

民事诉讼费用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1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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