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民事诉讼法 > 民诉与仲裁指南 > 保全 > 什么是先予执行?与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有哪些?
什么是先予执行?与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有哪些?
发表时间:2012-03-06 浏览次数:10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生活上的需要,在作出判决前,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财物,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措施。

先予执行和诉讼财产保全不同,主要表现在:

1.客体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的客体只能是财产;先予执行的客体即包括财产,也包括行为。

2.手段不同。财产诉讼保全的手段主要是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先予执行的手段主要是划拨、扣留、提取财产,强制被申请人作出或停止某种行为。

3.目的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的目的是限制财产转移和处分;先予执行的目的是在判决前部分实现权利人的权利。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什么是先予执行?与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有哪些?”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民事诉讼费用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68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