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民事诉讼法 > 民事诉讼管辖 > 民事专属管辖 > 专属管辖的适用的三种情形
专属管辖的适用的三种情形
发表时间:2015-03-24 浏览次数:91

在我国,专属管辖只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的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的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的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的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价值的财产,如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森林、草原、河流等。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专属管辖的适用的三种情形”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民事地域管辖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7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