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民事诉讼法 > 民事诉讼管辖 > 民事管辖权异议 > 几种常见纠纷案件的管辖
几种常见纠纷案件的管辖
发表时间:2007-01-22 浏览次数:306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几种常见纠纷案件的管辖”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民事地域管辖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1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