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要学会依法讨工钱
发表时间:2005-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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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报纸上报道了不少政府部门、执法部门帮助民工依法讨回工钱的消息,得知这些消息后,笔者既为讨回工钱的民工而感到欣慰,又为空口无凭,空手而归的民工而深表同情和打抱不平。
气愤之余,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有些民工法制观念和依法保护自己的意识十分淡薄,他们出门打工时,既不向所在地主管部门咨询劳务、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也不与用工单位或包工头签订劳务和劳动方面的合同,只顾埋头苦干,以致年底结账上当受骗时,才如梦初醒,追悔莫及。这时他们向当地执法部门求助时,却终因无劳务、劳动方面的合同这一关键性的法律证据,而使执法部门虽同情却无奈。
诚然,作为执法部门全力以赴为民工追讨工钱,这当然是责无旁贷的,但如果讨款未成的民工为执法部门拿不出确凿的法律证据,执法部门也是爱莫能助。所以,作为每一个民工应当主动地学法、守法,更要善于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在哪里打工,都要熟知劳动法和劳务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劳务、劳动方面的合法手续,主动把自己纳入法律划定的保护圈内,只有这样,自己的血汗工钱才能依据法律追讨。
民工朋友们,以后再出门打工,可一定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别再让血汗钱任人宰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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