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法律咨询:
a公司欲安装一广告牌,委托b广告公司,b公司又找c(个人)负责,c制作完毕进行安装时临时雇d(个人)帮忙,d在安装时从脚手架上摔下受伤。当时是b公司叫c去负责制作安装广告牌的,但制作加安装的费用共计700元由a公司直接支付给了c。
请问:
1.该案是否适用一般损害赔偿处理?
2.d应找谁索赔?
{d的医药费,c出了一部分,然后就再也不愿承担别的责任;b公司称其只是介绍c去帮a公司干活,也没收任何费用,认为此事与它没有关系,不应承担责任;a公司称其是将该工程交由b公司负责,只是因为当时出了意外所以才将工程款700元交给c去医院救人用的,故当事人应找b公司解决,也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
问题补充:
前面可能说得不太清楚.补充一下:c并不是b的公司职员,是个人,属于小包工头之类.
另外,现在b否认是其承揽了a的工程,称只是介绍c去的,并没有从a处收任何费用,也没有支付给c和d任何费用,他只是起到了一个中间人的作用,本身与该工程并无关联。那现在怎样来确认他的雇主地位,依据是什么?
律咖网律师解答:
其实你混淆了本案的法律关系,其实本案只有三方当事人,a、b、d,而c只是b的职员,他履行的是职务行为,因此他的行为效果直接归属于b。
1.本案应当适用一般损害赔偿
2.d应该找b索赔,而a是没有责任的,因为在a和b之间存在一个承揽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承揽人发生损害事故,定作人原则上不负责,除非定作在选择、指示时有过错。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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