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发表时间:201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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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市政府于2003年4月1日(深府办〔2003〕26号)决定调整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 委 员:孙大海(市劳动局)
常务副主任委员:林风梅(市劳动仲裁院)
副 主 任 委 员:许少英(市劳动局)、毛晓碚(市总工会)、袁建勇(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夏德明(市企业协会)
委 员:张明(市劳动仲裁院)、王国社(市劳动仲裁院)、李连刚(市社保仲裁办)、刘秦(市总工会)、张友泉(市总工会)、林慧(市企业协会)、李云超(市企业协会)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劳动仲裁院、市社保仲裁办。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劳动仲裁院和社保仲裁办负责日常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林风梅兼任,副主任由张明、李连刚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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