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 > 天津市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院受理
天津市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院受理
发表时间:2011-12-02 浏览次数:161

经天津市编委批准成立的天津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院建立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农及边远地区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快速处理,对劳动报酬、工伤待遇案件进行优先处理。同时,对进行劳动争议仲裁的低保户、失业人员等困难职工,仲裁院将提供法律援助和实行减免仲裁费等帮扶措施,实行司法救助,让困难群众能够进行劳动争议仲裁,让老百姓打得起劳动争议仲裁官司。据介绍,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发生工伤事故,当事人已获得工伤认定但用人单位拒付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而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争议。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天津市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院受理”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劳动仲裁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18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