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域天路》导演委托进行劳动仲裁
发表时间:201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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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6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一份《职员合约》共同拍摄cctv1播出过的《雪域天路》电视连续剧。合约约定,在被申请人拍摄的电视剧中担任导演一职,合约履行期限是2008年7月5日—2009年1月5日,酬金共计20万元整。申请人履约完毕后,可被申请人一部分尾款未付。最终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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