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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委是否受理?
发表时间:2015-04-02 浏览次数:71

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委是否受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符合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仲裁委均予受理。

相关知识: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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