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及后果
发表时间:200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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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不论是劳动者还是企业一方,任何一方隐瞒真实情况订立合同都会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如有的单位签订生死合同、或要求职工签署不要经济补偿等。)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7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8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如果有争议,必须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认定,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律师 路永华 1370108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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