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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受到治安处罚的,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发表时间:2012-07-13 浏览次数:19

    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第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职工只是受到了公安机关给予的治安处罚,没有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就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是不合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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