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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病要回薪酬,不构成诈骗
发表时间:2012-11-16 浏览次数:14

案情:

近日,微博上一网友称公司一个试用期的员工用装病的方式要回工资800元,还气哭陪她去医院看病的姑娘。作为该婚庆公司的老总,觉得不可思议,要求该员工道歉,否则就不报警。但该员工表示,自己在试用期的工资是1000元,而拿走的这800元是她这个月的劳动所得,拿自己的工资,自由选择工作,无可非议。

律师说法:

这种行为属于欺骗行为,不能构成诈骗罪。这位员工担心拿不到自己的工资,而采取了这样的行为,属于是欺骗行为,实际上她的工资是每月1000元,而她拿走自己的800元是属于自己的劳动所得,只不过,拿到这800元并没有走正常的程序。

相关法律知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诈骗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采用诈骗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能构成诈骗罪,予以立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1、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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