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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试用期辞职的法律依据
发表时间:2012-07-16 浏览次数:405

1.任何职位在试用期里都是可以辞职的;

2.《公务员法》里对于公务员在试用期内能否辞职的确没有明确规定,但应当参照辞去公职身份的方式办理,事实上北京市的国家机关也有这么办的;

3.如果是应届毕业生的话,可以由机关直接退学校改派,社会人员报考的公务员辞职后,可以退同级人才服务中心;

4.参照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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