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发表时间:2012-01-29
浏览次数:255
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
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
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凡企业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须用本企业正式员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