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劳动关系 > 劳动关系的认定 >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劳动者应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劳动者应如何维权
发表时间:2013-10-17 浏览次数:73

网友提问:

我今年2月到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当时要求公司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以需要时间讨论为由一直拖延,但是至今都没有签立。请问我该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沈阳律师解答: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也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月到现在的两倍工资及补偿。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劳动者应如何维权”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劳动关系的认定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43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