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劳动关系 > 解除劳动关系 > 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规定
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规定
发表时间:2012-07-15 浏览次数:367

一、 目的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规范解除劳动关系的管理,使之规范化、合法化,特制定本规定。

二、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类别

1、 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 辞职

辞职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聘用关系的行为。

试用期内员工辞职须提前4天申请,转正后须提前10天申请,总经理特别指示的人员不受此限。否则,每提前一天离职,均需在工资所有项目中按比例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员工申请辞职,须填写《员工辞(离)职申请/通知单》(见附表1),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2) 劝退

劝退是指在合同期内,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原则上,公司劝退员工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被劝退员工,或按《劳动法》规定立即劝退,以加一个月工资补助代替通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公司可劝退员工:

a、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b、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在公司内部又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岗位的。

c、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或在内部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的。

(3)辞退

辞退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态度、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决定提前终止与员工聘用关系的行为。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劳动法》中相关条款有明文规定的情况,可不按以下情况处理:

a、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证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b、试用期满后劳动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原则上公司辞退该类员工必须下达《员工辞(离)职申请/通知单》(见附表2),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员工。或按《劳动法》规定立即辞退,以加一个月工资作为资遣费。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规定”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劳动关系的认定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30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