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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缴社保员工可解除合同
发表时间:2012-07-14 浏览次数:356

    读者来信我现在的企业没有给我上任何的社会保险,我去年就提出要辞职,但老板始终不同意更不放我走。我听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类似我的这种情况可以随便辞职,是不是这样。

    专家解答中华英才网劳动法顾问表示,《劳动合同法》正式将社会保险新增为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要求企业在劳动合同中写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详细情况。并规定如果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随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利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你可以随时向公司提出辞职。

    这里特别提示:用人单位不缴社保,是严重损害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员工因企业不缴纳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时,在获经济补偿金的基础上,还可要求企业做出赔偿,在当地社保政策范围内,补缴其所欠的社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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