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司有员工合同即将到期,且部分已经满足可以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
问题1、面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解答:
在原合同即将到期,公司需要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无论员工是否明确续签合同的性质,员工只要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公司就应依法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公司应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却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公司将面临“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风险。
公司应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原合同到期后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则面临“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的不利法律后果。
公司在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时,不得与员工对劳动合同期限进行约定,其他合同内容可与固定期限合同一致。
问题2、公司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前,能否采用签署《员工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的方式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
律师解答:
公司在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前,不能采用签署《员工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的方式规避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
第一,“员工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应提供给员工三项选择:
(1)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在意向书中设定员工拒签合同原因一栏)
(2)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年)
而不应是“(1)续签(续签----年)(2)不续签 ”这两种选择。
注意:要留存该证据,尤其是员工选择不续订劳动合同或是选择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相关书面证据,避免事后被员工恶意诉求。
第二,要在原合同到期前,向员工发出续签意向书,避免合同到期后再谈续签问题时,造成实际用工却未签订合同的情形。
第三、公司在平时要注意关注在职员工的工作年限、合同签订情况等,以便在合同到期前做出合理合法的决定。
问题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意味着公司不能解除或很难解除不适合继续留用员工的劳动关系?
律师解答:
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并不意味着就端上了铁饭碗,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然可以变更或解除。
员工有以下情形的,公司都可以单方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更要看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保持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岗位的人员的稳定性,避免因频繁更换关键人员带来的风险。另外,如果公司有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也能督促员工钻研业务,有效地降低了公司的用工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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