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河北省
发布文号: 冀劳社[2003]67号
冀劳社[2003]67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劳动保障系统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劳动保障系统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实际,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劳动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防止权力滥用,我们在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河北省劳动保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标准》,现印发给你们。
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标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对不符合《标准》或没有按照《标准》建设的,要抓紧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三年六月六日
河北省劳动保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标准
为了规范和完善我省劳动保障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和工作机制,促进劳动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防止权力滥用,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全国劳动保障系统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结合我省劳动保障系统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公开的内容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能;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及工作人员廉政守则;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事项及践诺情况;有关制度及监督措施;监督机关名称和监督举报电话。
(二)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的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地方和部门规章的名称及发布时间和文号;需收费的行政审批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行政审批的对象;申请审批应具备的条件,申办需提交的各类证明文件和表格;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程序、标准和时限;审批责任人和审批岗位的职责、权限;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的方式和时限。
(三)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机构的设置和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的批准证书、合法证照;服务项目和内容、服务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设置和主要职责;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范围、登记程序、登记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经办机构受理时限;缴费申报时限、审核时限、需提供的资料、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查询个人帐户的方式和程序,办理转移或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程序和要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的程序、时限和计算方法;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认证办法,发放基本养老金的方式及时间;基本养老保险稽核办法和程序,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理办法;基本养老保险的主要政策和规章。
(五)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设置和主要职责;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范围、登记程序、登记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经办机构受理时限;缴费申报时限、审核时限、需提供的资料、缴费时限、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失业人员办理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程序和时限;失业保险待遇的计发办法和领取期限;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方式和时间;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程序;失业保险的主要政策和规章。
(六)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设置和主要职责;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范围、登记程序、登记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经办机构受理时限;缴费申报时限、审核时限、需提供的资料、缴费时限、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查询个人账户的方式和程序;办理接续、转移的程序和要求;中止或终结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条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分布,参保单位和个人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程序,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及费用支付标准、结算程序;申请异地就医的条件、审批程序、时限要求及费用结算办法和程序;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和规章。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劳动保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