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有消息说要取消晚婚假,那符合法律规定的生育假可以休多久呢,什么条件下可以延长?接下来由律咖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12月27日下午4时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反恐办、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回答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草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等有关问题。
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在回应记者晚婚假是不是取消的问题时表示,关于晚婚晚育假的问题。法律修订之前,我们是鼓励晚婚晚育,其中有关于晚婚假的规定,晚育假也有。这次根据中央五中全会关于全面“两孩”政策的部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而是作出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生育假延长多少?需要各地方明确
很多人可能会想,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延长,如何延长呢?本次修法之后,全国人大要求地方上出台措施做好衔接,以确保法律的执行。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按照原来的规定,一些地方给予的晚育产假从十几天到30天不等,也就是在98天的基础上再加上十几天到30天不等。因此未来如何延长生育假,需要各地出台配套措施,使得法律真正落地。到时候,自己所在省市区到底延长多少就一目了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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