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怀孕保胎假的规定修改完善后,引发热议,上海怀孕保胎假工资待遇有哪些呢?律咖网小编解决了网友们在上海法律咨询热线提到的问题,以下是劳动法律咨询中关于劳动违约金的规定,希望能解决你们的疑问,如有其它疑问,可通过律咖网法律咨询电话免费电话途径进行咨询。
上海怀孕保胎假的规定: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上海怀孕请病假的工资待遇:
凭医院的有效病假证明,根据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享受病假工资待遇: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一)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二)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三)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四)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五)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上海怀孕保胎假工资待遇”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