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病假工资
发表时间:2013-07-16
浏览次数:417
如何计算病假工资
当出现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请假时,用人单位往往只给劳动者最低工资的80%。那么,用人单位这样做是否合法呢?
《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从该《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何确定病假工资应当按照先约定后法定的顺序。法律允许并鼓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约定病假工资,且该约定应在劳动合同中体现。因此现实中大量存在劳动者实际工资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最低工资的80%难以弥补高收入者请病假的损失。
因此,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病假工资;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工龄确定病假工资支付比例,以劳动者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病假工资,如果计算出的病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照后者数额支付。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如何计算病假工资”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