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丧假动迁假待遇规定
发表时间:201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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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丧假动迁假待遇规定
1、婚假,一般3天,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妻增加婚假一周共十天
2、丧假(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 1—3天
3、动迁假(凭区县房管的证明) 2天
4、路程假 根据路程远近另给
待遇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内,企业应按其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工资的70%支付工资,途中的车船费等自理。
公假规定文件
1、(80)劳总薪字9号;2、沪劳资发(87)130号;3、《上海市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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