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
法律咨询:
我是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工作时间20年,已签订劳动合同,考勤方式:每月4天休息,没有法定节假日,工资发放方式:打卡及奖励性绩效(打卡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30%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是:70%的绩效工资)。现在我对我的70%的绩效部分有疑义。我们单位是负债经营的,也就是说是每月都是亏本的,据了解对亏本的事业单位上面财政是兜底的。可是我们医院每月每个职工之间领的70%的绩效悬殊2——3倍?对于70%的绩效工资我有疑义,所以8月分的工资单我没有签字,可是财政支付中心没有通知我,把我没有签字的工资强行发到的工资卡里。请问我该怎么办?提交什么证据? 我不知道70%的绩效工资是怎么发的呀,我想知道我每月打卡加70%绩效应该领多少?我是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工作时间20年,以前从没有签过什么合同,就是01年医改是签了一份合同,合同交到卫生局1年多了,也没给我们一份,据了解合同内容没有提到工资问题 我们的工资是财政统一发放的 就不知道他们应该保证每月发给我们多少?
律咖网律师解答:
既然如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提交证据要求补发未支付的绩效工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吗?绩效方面公司一般是按照提成给付,你的公司是怎么计算的你怎么会不知道?薪酬部门在发放工资的时候是会给工资条的,建议你问清楚了,别到时候自己去申请劳动仲裁反而自己把自己打败了。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无论是什么样的单位,只要是用人单位招聘的都应当给予员工一份劳动合同,所以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一份劳动合同,你看清楚上面的约定,同时所签订的合同的年限是几年,再者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工资人员你已经工作了20年的情况下你应当清楚单位工资的发放数额比例,建议你咨询单位,要求单位为你开具一份工资条,了解清楚了再做定夺。
相关法律知识:
工资分配的原则
工资分配原则,是由立法确认的贯穿于整个工资制度的基本准则,是实现工资制度立法目的的核心组成部分。
中国工资分配原则的确定,必须符合两项基本要求:
运用工资这一物质利益杠杆,在全社会构建一种促使劳动者向社会多做贡献的激励机制,最终促进经济的发展;
合理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使工资的分配不致造成其他不合理的社会现象,以实现促进社会进步的目的。
按劳分配原则
该项原则存在的客观基础包括: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工资立法,确认用人单位享有完全的工资分配自主权;
在中国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原则是工资分配的核心原则,中国劳动法的基本工资制度,就是依据这一原则建立的;
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制度中,国家有责任保证劳动者获得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使劳动者实现物质帮助权;
由于中国多种经济成份和多种经济形式的存在,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
宏观调控原则
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原则,以促进社会进步为目的,并通过下述途径贯彻实施:
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增强工资收入透明度,并使工资增长水平不超过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增长水平;
实行工资总量宏观调控,使消费基金的增长与生产基金的增长相协调;消费与生产比例关系趋于合理;
通过工资分配立法,保障劳动者获得基本生活需要;
通过行政手段,干预分配和再分配过程;
建立与工资分配相关的其他制度,克服按劳分配和用人单位行使工资自主权中可能产生的不合理、不公平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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