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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高
发表时间:2012-05-27 浏览次数:313

5月1日起,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将再度上调。昨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副局长黄慧屏表示,市政府将在15日内公布最新的最低工资,按照规定不低于省二类城市标准920元/月。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全省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分为5个档次。其中东莞为二类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为920元/月,较原来770元/月增幅为19.5%。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8元/小时。《通知》还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

黄慧屏表示,收到省文件后,市政府将在15日内公布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规定不低于920元/月。

据悉,人力资源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指导企业做好调整前的准备工作,5月1日正式实施后,将监督企业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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